反腐倡廉建设要依靠群众
胡锦涛同志在“七一”重要讲话中指出:“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,必须坚持标本兼治、综合治理、惩防并举、注重预防的方针,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,始终保持马克思主义政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。”实践证明,实行自下而上的人民群众的监督,是防止腐败的治本之道。贪污腐败为党纪国法所不容,更为人民群众所不齿,近年来很多党员干部违纪和腐败案件,正是由于群众监督并通过民间、网络曝光相关线索、证据而得以查处。在健全完善制度的基础上,紧紧依靠人民群众支持和参与,充分发挥人民群众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中的积极作用,形形色色的腐败分子就无可遁逃。
反腐倡廉建设仅靠职能部门是远远不够的,必须紧紧依靠广大群众,充分发挥广大群众的力量。依靠群众来进行反腐倡廉建设,一方面要加强宣传,营造群众参与反腐倡廉建设的氛围。因为浓厚的社会氛围是群众自觉参与反腐倡廉建设的“助推器”。要通过宣传,使广大群众克服惩治和预防腐败是政府部门的事的思想,克服对腐败现象司空见惯、麻木不仁、不愿作为的思想,克服害怕打击报复、不敢作为的思想,鼓励群众积极参与,主动监督领导干部对权力的行使。同时,通过宣传,使得各级领导干部强化公仆意识,强化群众观点,强化遵纪守法意识,将广大群众“拥护不拥护、赞成不赞成、答应不答应、满意不满意”作为检验一切工作的标准。另一方面要坚持人民群众监督的主体地位,落实人民群众的监督权力。我国宪法明确规定: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。人民群众是实践的主体、社会权力的主体和社会利益的主体。行使权力就要为人民服务、对人民负责并自觉接受人民监督,我们必须相信群众、依靠群众,充分发挥人民群众参与监督的积极性,不断提高和增强人民群众参政议政、积极参与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识和能力,培育公民反腐败的责任感和权利感。
反腐倡廉建设要依靠创新
以改革创新精神推进反腐倡廉建设,是适应国内外形势深刻变化、全面加强党的建设、推动我国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迫切需要,也是我们党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一条重要经验。在新的形势下,要以改革的精神、创新的思路、发展的办法解决滋生腐败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,认真总结推广行之有效的好做法好经验,推进反腐倡廉制度创新,深化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,提高反腐倡廉建设科学化水平。
当前,经济社会成分、组织形式、就业方式、利益关系和分配方式日益多样化,反腐建设的理论和实践也都面临着许多新情况、新问题、新挑战。一方面,反腐败工作力度不断加大,取得明显成效;另一方面,腐败现象在得到有效遏制的同时也出现了许多新特点,反腐倡廉形势依然严峻、任务依然艰巨。认识和把握新形势下反腐倡廉建设的特点和规律,就要坚持从我国目前的现实国情出发,紧密结合我国改革开放进程和经济社会发展实际,积极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,深刻分析腐败现象滋生的特点、规律和现实表现,正确把握反腐倡廉建设面临的新情况、新问题、新挑战,更新思想观念,打破思维定式,积极借鉴国内外的新鲜经验、有益做法和理论创新成果,不断拓宽工作视野,以新思维、新举措使反腐倡廉建设取得实效。要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,规范用人权。建立健全干部选拔任用和管理制度,完善民主推荐、民主测评和民主评议制度,完善干部选拔任用监督机制,进一步完善以行政首长为重点对象的行政问责制度。要深化行政管理制度改革,规范审批权。全面推行政府信息公开,制定行政审批事项具体操作规程。大力推进电子政务建设,把行政审批、政府采购、公共资源交易、服务群众窗口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纳入电子监察范围,推动行政审批工作全面、公开、依法进行,加强对行政审批权的规范和监督。加快建立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市场,扩大政府采购范围和规模,严格实行“管采分离”,完善政府采购预算编制管理。根据网络迅速发展的现状,应该及时地将网络计算机技术运用到信访、监控等群众监督上去,开设网上举报、电邮投诉等新的服务,更方便群众的监督。
(作者单位:省社科院马列所)